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在珠院校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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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在珠院校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
2020-10-28   审核人: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在珠院校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求职

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在珠各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0〕8号)要求,现将《在珠院校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在珠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和政策宣传工作。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7日

 

 

抄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在珠院校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求职

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一、文件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0〕8号)。

二、补贴范围

在珠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读的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湖北籍毕业生是指在本市读书、高考时生源地为湖北的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补贴2000元。已享受2020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四、申请程序

(一)组织申请。各院校组织本院校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申请表可参考附件1,申请资料由学校存档)。鼓励学校采取“免申请即享受”方式,即由学校根据学生信息直接确定符合条件的湖北籍毕业生人员名单,无需个人申请。

(二)提交申请。学校初审后,填写《在珠院校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汇总)》(附件2)和《在珠院校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3),在5月15日前送交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审核。

(三)审核拨付。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并公示5天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补贴资金在5月底前划入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五、资金来源

按政策规定从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或中央、省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六、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名称: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经办机构地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香洲区红山路245号)10楼1007房。

联系电话:0756—2123908。

 

附件:1.在珠院校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个人)

2.在珠院校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3.在珠院校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

附件【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在珠院校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附件1).xls】已下载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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